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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nero 自由:积极与消极当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摆在我的面前,让我不得不去招架时,我才一改往日被动的状态,主动的去研究我思想的性质是什么。那些支离破碎的,感性的思考无法给予我指引,我只是在懵懵懂懂的,凭着自己的直觉往前走着。眼前仿佛有一个集体,可我同他们的行为是那么的不同,就连我自己,都在怀疑:我真的是这里的一员吗?很明显,我并未找到我的归宿。我还要继续寻找。可是我真的没有想过突然有一天,我有可能离开这群真诚而又有抱负的人。这种离开形式上的意义远大于实质上的意义。当这种可能突然来袭时,我才醒悟到,原来我什么都不懂。甚至于连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也模糊了。所谓的理想,追求,是我的吗?我给自己打了一个问号。我需要理论的指引才能窥见一丝端弥。于是从霍布斯,到洛克,到卢梭——既然从这里陷入沼泽,我必须从这里挣脱而出。 以前也听到过对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论述,但仅仅根据其字面意,想当然的认为积极的自由就是要求做什么自由,而消极的自由就是拒绝做什么的自由。现在才知道这是一种谬误。 对于积极的自由主义者而言,要达到所追求的结果,单靠一个人势力孤微,因而需要一个代表此目标的集体。由于个人的目标同集体的目标一致,集体的自由代表了个人的自由,因而当个人的自由同集体的自由发生冲突时,需要对集体服从。正如我们为了自身生活的安定有序,建立了国家,而国家为了自身的安全,可能要对外作战,我们就需要在必要的时候交出自己的生命权来保卫这个国家。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其实积极的自由同消极自由的不同仅仅是划分单位的不同。自由主义者遇到“集体”这个词汇如临大敌,在他们眼里,自由的概念是个人的专属。而积极的自由认为集体才是自由的单位。 自由主义者对积极自由长久以来的诟病是,在一个集体里,不可能永远只有一种声音,但一个集体作为整体只能表达一种声音,这是通过对其他声音的过滤来完成。这是在牺牲人的自由。自由主义者各个都对概念非常敏感,他们也承认现实生活中有人为了某个集体或国家的利益而让渡自己的某些权利,但这是靠牺牲自身的自由来获得的,根本不叫自由。混淆这个概念的人往往居心叵测,他们将丧失自由的真相在偷换的概念中掩藏了起来。这往往是通向奴役极权之路。 而对此的反驳是,个体内部有没有矛盾的声音,如果有,那么自然存在个体的一半说服自己的另一半的过程,因为某时某刻一个人只能扮演一种角色,行使一种行为。这种说服很难说是牺牲了自由。如果个体之中存在,那么人类社会自然也无法消失,不能说人类社会因此就不可能拥有自由。 由此延伸,卢梭指出一个国家中的人应该同时扮演两种角色:公民和臣民。作为公民的一面,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国家法律、政策的制定;而作为臣民的一面,需要服从制定出的法律和政策。只有这两方面皆有,才能保证一个国家中最多的人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 08 octubre 纪念切·格瓦拉逝世40周年(1967.10.9--2007.10.9)格瓦拉引发的思考——谨以此纪念切·格瓦拉逝世40周年 当有人以“理想主义者”来自喻时,我相信,“切·格瓦拉”这个名字是绕不开的。这个名字已经深深植根到全世界下层人群的心中,成为黑暗丛中一座灯塔,催生苦难民众继续前进的勇气,也激励着像我一样不甘平庸的年轻人超出个人的悲欢,在更为宏大的场景中寻找并实践理想。“格瓦拉”这个词,在我心里就像“毛泽东”、“焦裕禄”那样,无论媒体如何天花乱坠的将他们从伟大拉回平庸,学者如何处心积虑地从故人身上寻找提高学术成果的蛛丝马迹,他们的形象始终是固态的,定格在了我所解读出的历史中。 鲁迅曾说,“……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不仅中国如此,世界也如此,如果缺少了这些人利他主义的推动,人类社会的基石将轰然崩塌。他们已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来支撑人间的正义,唤醒人类的良知。 然而,在时间摧枯拉朽的魔力面前,再高尚的演绎也仍然难逃黯淡的命运。面对着他们,生活在平凡时代平凡的人们看到了灿烂是一种什么样的颜色,同时看到了那难以逾越的距离。许多人激情退却过后,便成为惨淡现实的俘虏。可以说,40年过去了,切格瓦拉的招贴仍然在街角可循,可真正懂得格瓦拉,愿意秉承其事业做人类历史中的“堂·吉柯德”的人却越来越少了。感情上的共鸣是脆弱的,更重要的是行动,唯有行动才能根除当今社会的桎梏,也唯有行动才是对伟人真正的纪念。 而我却并不是行动者,至少现在还不是。我曾经写过一些感性文字来怀念切,却连自己也早已忘却怀念的初衷是什么了。在状态的浮浮沉沉中我会经常去想,究竟支撑着格瓦拉放弃古巴领导人去玻利维亚从头做起的动力是什么?我希望能够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使自己不再迷惑。这个问号将我对格瓦拉感性的认识转变为为对两个矛盾的理性思考。 对革命还是改良的思考革命还是改良,这是一个世纪多来围绕着落后民族生存争论不休的话题。格瓦拉给我们提供的答案是,不断的革命。革命其实是将长时期的历史困难放在一个集中的时段来上演,是一次群体性的赌博。或赢或输,可能仅仅将几个人定格在历史的舞台上,但促成革命的,却不是极少数人的一时的意气,而是群体意志的选择。我曾经稚气的在思考如何解决中国现有问题时,考虑到底应该采取革命还是改良的策略,并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极度不安,那态度俨然将自己看作了历史命运的选择者。现在才慢慢懂得,真正的历史面前,没有那么多的选择可言。历史的脚步走到剑拔弩张的时刻,革命的狂潮将会淹没愈显捉襟见肘的改良者的呼喊。然而,革命真正能够解决一切危机,化解一切矛盾吗? 当然不是。托克维尔曾写道:“平民起初希望改变一切政治机构来改变自己的现状,然而每次变革之后,他们发现自己的命运并没有得到改善,或者只是改善得极其缓慢。“也如话剧《切格瓦拉》中所指出的,”奴隶们砸碎了枷锁,推翻了城堡的主人,住进了城堡,雇佣新的奴隶来建造更好的城堡……新的奴隶们砸碎了枷锁……“历史便在这样的轮回中演绎。从古至今许许多多的人试图找寻跨越轮回命运的途径,但至今没有寻找到答案。 格瓦拉也是在寻找一种答案,或者他不相信自己就能够跳出这一轮回。理想主义化的他对自己在古巴和平建设时期能够取得的成绩产生了怀疑,并毅然的投身于玻利维亚。这种自觉性是在长期的游击战争中获得的。在古巴革命期间,格瓦拉深刻的感受到了纯洁的兄弟情意,这与他在和平时期的古巴处于特权阶层的体验是完全不同的。这促使格瓦拉相信,只有战争条件下的同志关系才是真正纯洁的兄弟关系,正如许多年后红军战士们怀念他们在延安时的生活一样。格瓦拉从现实中看到了革命胜利后现实同理想巨大的差距,也感受到了在革命中追寻理想的强大动力。可以说,只要革命仍在继续,追寻理想的步伐便永远不会停止。而自己所能做的最大的贡献,便是将革命的经验,输出到世界其它正在革命的地区,在促成他们解放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 当时格瓦拉认为革命是美好的,或者起码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情。我相信1949年前的中国也是。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颠倒黑白,污蔑革命的正当性和纯洁性时,他们忘记了自己所处的时代。如果没有父辈们的革命,中华民族可能没有将来。一个世纪前的人们也一直在改良和革命中徘徊,但最终历史选择了革命。如果没有革命,中华民族遭受到的绵长的欺压不见得少多少。我们中没有一个人能够超越20世纪前半页涌现出来的历史巨人们,许多人事后诸葛的做法只能更加映衬出他们的愚蠢。 格瓦拉并不是去挑起革命,而是在革命发展时,自觉的投身到革命中去。 ”革命“作为一场运动本身既可能是革命的,也可能是反革命的,可能具有宏大的含义,也可能仅仅是反抗压迫夺取权力的政治斗争。如果没有群众史观,便不会正确看待革命。 对理想同现实的思考曾经我以为,人类社会是直线发展,将会终结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是长期政治及历史教科书提供给我的视角。但当涉猎更多,对社会的解读更为仔细后,发现历史并非如同想象那般简单。超越现实从而达到理想的天真的梦想也慢慢变得厚重直至复杂起来。 理想同现实两个矛盾作为一种完美的对立,不可能挣脱现实而达到理想,也不可能将现实等同于理想。人类追求理想的动力使我们走到了现在,也将引导我们走向未来。时间永无终结,理想也是。乌托邦是一种渐趋渐进的彼岸世界,然而在可见的未来无法抵达。 理想主义者同其他人的区别便是即使”知其不可为而仍为之“。这种心态可以说是绝望中催生出来的希望,他们不同于悲观厌世的人,即使自身看不到通向理想的坦途,也仍将用希望的火光照亮他人。 切做到了。卡斯特罗的评价当之无愧:”一个在行动上没有一丝污点,在举动中毫无瑕疵的典范就是切!”。当一个人不再计较自身的荣辱得失后,往往会面临另一种尴尬局面,陷入到对整体利益患得患失之中。这是必要的,但过度对自身的怀疑将会阻止前进的步伐。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不会停止脚步。 切的一生告诉我们,一个人的价值体现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而结果并不总是在你的手中掌握。 只有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的人才是真的猛士,切便是杰出的一例。当敌人走到他面前时,他淡然地说,我便是切格瓦拉。 切牺牲了,切的牺牲反而使他成为理想的象征。现实的缺憾造就了历史中的完美,他以永远的共产主义斗士活在了世界人民的心中。 对个人理想同集体诉求的反思理想总是生发于个人的。但是当一个人找到了同志时,他们便走到了一起,个体的理想升华成为集体的理想。切在古巴革命时自身的理想依托于古巴革命党,当革命成功之后,切的思想同以卡斯特罗为首的古巴执政党有了分歧,因而便面临着抉择。切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这个集体,去寻找另外容纳自身理想的集体。 集体是动态发展的,个体也是动态发展的,但发展很可能不平衡。当个体的愿景同集体的愿景发生冲突时,个体如何选择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当然在脱离了个体得失的情境中)。一个开明的集体应该学会包容与接纳,而不是一味的要求从而背离个体的内心。而作为个人,也应该学会对自身及理想负责,承担选择或是远离集体的后果。 个体所应竭力避免的应是,盲目将集体等同于理想。这往往会导致个体主体性的缺失,而丧失持久追求理想的动力。 当哼唱起那首《切·格瓦拉》时,我便依稀的看到夜空中闪亮星斗的照耀下,永不屈服的切的背影在婆娑的树林中渐行渐远……需要追赶,才能跟得上他的足迹。 30 mayo 在北大三教听讲座的两个小时说来惭愧,北京生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在北大听讲座。在听讲座的过程中有很多思考,在此仅记录了这两个小时的某个侧面:
7:00-7:30
虽然是第一次,虽然是在很不起眼的三教里,我还是深刻感受到了北大对“民主、自由”的坚定执着,并开始相信这是北大师生的一个共同的信念。以前总以为北大的人很散,由于鲜明的个性很难组成团体,现在才懂得北大的形散而神聚,可以由共同追求的目标凝结在一起。我仍然希望并且固执的相信这种追求是超脱了功利的心态,作为内心深处的理想而存在的。暂且不说“民主、自由”这个具体概念的内涵,单就树立一种为人、治学的理念来说,北大无疑是成功的,我可以看出北大刻在其学子身上的印记。我相信仅仅这一点,便会令其他学校望而却步。
7:30-8:30
讲座内容讲座谈论有关社会主义和个性解放的结合,主要讲陈独秀和李大钊等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讲座本身没有太大吸引我的地方,因为许多观点跟我不吻合,而且我自己也缺乏对待学术的严肃态度,不喜欢那种引经据典照本宣科似的解读(他的这种讲座的方式也致使我始终没有理解这这位教授所说的“个性解放”、独立人格究竟同现实生活如何对应),因而在他批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二元对立观点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在使用教条的方式批判教条主义。这只是我不成熟的想法而已。
8:30-9:00
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引起了我不断的思考:在讲座前,讲座过程中和讲座后,教授希望能够同大家交流,解答一些问题。对于仅有的举手发言的两个人,第一个给出的答案是:你看李大钊的文章看的很多是吧?没有,那回去多看看;第二个给出的答案是:你去看xx书第xx页到第xx页。其实还有人希望提问的,我就是其中之一。但这样的回答使得你提与不提失去了意义。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相比这位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的教授来说,我们的经历和学历是无法同其相提并论的,但既然他希望同我们平等的交流(这种希望也无法看出不真诚),却不予给我们平等交流的机会。
而讲座的核心是围绕个性解放、人人平等的。在讲座快结束的时候,他还给我们读了一份调查问卷,是关于博士生是否有独立自主钻研能力以及现在的北大能否为他们提供表达自己观点并且产生影响的环境的。这些引发了他对当代教育状况的不满,他认为,在学术界应该允许独立人格基础上的百家争鸣,应该允许平等的对话。可是在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的方式中,我开始不清楚他作为个人是否能够真正贯彻这个原则。
结束后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无法贯彻就无法称之为理想,而将其仅仅作为学术观点,这样的研究是缺乏真诚的。而我在文章开头所讲的感受也不再是事实而只是假象。 20 mayo 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看了《恰同学少年》之后,才明白自己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自己的身上缺失了青年应该有的激情,缺失了对这个社会所应有的责任感。不论是什么事情,到了自己这里首先想到的就是行不通,就像在电视里看到的萧子升一样。萧子升的确满腹经纶,而且修身有度。但他的人生理念却使我不敢苟同。 可是我却在一步一步向着“学而优则仕”的道路往前走。对于现有的社会问题,虽然可以历数其缺点,痛责其不公,然而真正到了行动之时却望而却步,成为行动中的矮子。《恰同学少年》所给予我最大震撼的,正是这样一种敢想敢拼,敢于放弃眼前既有的一切利益,敢于为了理想而放弃一切的“新民”观念。 正如毛泽东当年所说,没有在一师的五年半,就没有之后的毛泽东。我非常吃惊的发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里,竟然有如此先进的教育思想,如此灵活的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手段。而这些老师,无论是拥有什么样的教育思路,他们也都有一个纯粹的目的,那就是教书育人,能够让自己培育的学生在一师这片方土上锻炼成才。即使是被一师学生逐出师门的张干校长,他的良苦用心也无法让人不感激涕零。可以说,这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熏陶出的品格。我相信,有这样尽职尽责的老师,必定会培育出顶天立地的学生。 杨昌济先生的“自闭桃园称太古,欲栽大木柱长天”这两句话让我记忆很深。我想,能够如此明确自己理想的人必定是对自身、对社会认识深入到极点的人。一个人能够甘于此志并砥砺求之,终身不悔,这需要有非常强大的定力与意志。这是我所看到的毛泽东和杨昌济身上最为相近也最为珍贵的品质。而我,却被怀疑与犹豫紧紧的携裹着,不知道自己应该坚持什么抛弃什么,却仍然执拗的坚持与抛弃。 毛泽东认为他自己所掌握的是真理,因而他可以无所畏惧。这是靠勤奋,靠自身不断的刻苦求索而得到的胸有成竹。而对于我自己而言,我懂得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也从来没有想要去下功夫知道。独自耽溺于井底,不去学习左右,不去正视自身,一己顽劣也就罢了,反倒去影响别人。其实仅仅是一个不愿付诸实际行动的懦夫罢了,何来理想,何来责任?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毛泽东那里,没有任何框架的限制,没有任何办不成的事。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只有两类,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如果说我们没有毛那样多的主意,那样大的勇气,这只能说明我们从来都没有像他那样不顾一切投入的去做过事情。 在电视里,毛泽东说,破掉了一个旧的社会,就必然能够建立起一个新的社会。在他的思维里,从来就不把旧和新分开来看,他认为二者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当他考虑破除旧有制度的时候,也已经形成了创造新秩序的框架。这种联系思考的模式说来简单,做起来太难了。 可就是止步不前的理由吗?知难而退的人向来做不了事情。即使只希望自己能够以自己微薄的力量,改变世界于万一,这也需要迎难而上。“人可铸,血可溶,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性格不好可以改,行为不佳可以学,思想不正可以修,可如果没有一个追求前进的动力,人的一生都会止步不前。打造钢铁般的意志,需要从今日,从今时做起! 14 diciembre 从smalltalk到社会科学这种内容可能只有我自己能够欣赏,呵呵。 如果你既对计算机感兴趣,又对社会科学乃至哲学感兴趣,请依次往下看: 如果你是计算机从业者,请看:
今天学了smalltalk语言。心里有种悲壮的感觉。 smalltalk语言是在80年代产生的,是第一个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也是纯粹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老师在讲解时说,smalltalk虽然获得了计算机界的许多大奖,而且对后来的程序设计语言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但它仍然逃脱不了昙花一现的命运。可以说,正如现实社会不会以完美的形态出现一样,smalltalk从其产生就注定要被消亡。消亡的原因在此总结为如下两点: 1. smalltalk是无类型程序设计语言,因而用户很难直观的读懂代码。 2. smalltalk作为纯粹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在已有的代码中无法找到smalltalk滋生的土壤。 了解了其他面向对象语言的历史可以知道,任何语言都是在有庞大的支持对象上发展起来的。如C++基于久负盛名的C,并且为了能够向下兼容囊括了几乎所有C的特性。这使得它臃肿不堪,并且奇型怪状,没有了优雅的设计与形式,但它仍然不能放弃,因为这是它赖以生根的土壤。而且C++还有个至上的原则,那就是:效率,还是效率!(呵呵,越听越觉得挺耳熟的)。Ada95是在Ada83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其更早的起源则是另一个大名鼎鼎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Pascal。Java比较特殊,它虽然不是纯粹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但仅有基本类型不是对象,因而可以看作smalltalk的次优版本。这个语言为什么能够得以推广呢?因为计算机业巨头微软垄断了大部分图形化界面操作系统市场,并且将自己的产品捆绑销售。其他的巨头们自然无法熟视无睹,不得不想出应战的对策,于是他们将宝押在了java上。打出的口号是“平台无关”,其实意思就是说:微软你别逞能,不依赖你我们照样生存。但其实这个平台无关虽然罗列了那么多条好处,好处其实没有那么有用的。只是因为有了巨头们的扶持才得以使java从弱势走向强势。Java是吸纳了smalltalk的大部分精华思想而成长的,而现在smalltalk却只能靠并入java来求得生存。 不禁想起了前天刚做过的朋友tian发现的题。smalltalk的命运,就像选择了0的命运一样。在此给出这个题的链接: http://home.wangjianshuo.com/cn/20060907_aecaeec.htm 由此引发的问题及思考有如下(不再专指计算机领域): 如果你是社会科学和(或)哲学爱好者,欢迎看: 1.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是有其不完善的地方的,我们是否能够容忍它的瑕疵,给它自由发展的空间? 其实是肯定的,因为未来的事物肯定会吸纳这个事物中的优点。但是应不应该仍然以此冠名是个问题。更改一些特性后仍然以此命名,好的话说法是完善与发展,坏的说法是修正与破坏。如果这样,为了避免引起巨大的纷争,倒不如脱离原有的体系,重新命名发展后的体系。比如马克思主义便是一例。在此可能有人要嘲笑我的浅薄了。 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运动在20世纪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可以归结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缺陷,也可以归结为使用这面旗帜的人的误用,假如必然会产生这样的误用呢?我们可以咀嚼马克思的话,并从中体会到马克思体系中辩证的一面。但对于那么大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错误理解,我们如何评价这个体系?现实生活中的我,说出某些话,写出某些文章之后,经常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发现这其实是一些片面的认识,于是想着去扩充,去填补,好让自己说出来的话无懈可击。马克思会比我高名千百倍,这我是虚心承认的,但我相信他也仍然具有这样的过程。如何看待这个过程?究竟什么才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些对于学习可能是很重要,但对于运用,区分得那么清楚,有多少价值?这是一个现在我疑惑的问题。 而且,现在的年轻一些的人对此已经厌烦了。有人说需要还原真实的马克思主义……这个过程又多么复杂…… 2.一个事物要想得到发展,就必然要具有生长的土壤。 这也是马克思所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真正含义。空想社会主义没有实现,是因为他们脱离了实际。这个实际既包括物质方面的实际,又包括精神方面的实际。其实现在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至少重新给了我们一丝乐观的前景。我们可以回顾近代中国的历史,从这里面去分析精神方面的实际的必要性。有诸多不便,这里就不多说了。 3.世间没有完美的事物,只有它的替代品。纯粹意味着终结。 因而人类社会发展的脚步无穷尽。理想永远不可抵达,但会日益逼近。这也便是真理的彼岸性。于是基督徒创建了上帝来构建彼岸世界。但人类仍然希望自己左右命运。 有时候会天真的想,是不是会像芝诺的悖论一样,看起来是不可能,实际却是可能的?就像数学里的取极限,将有穷世界同无穷世界连接起来?可能仅仅因为还没有找到在现实世界里去极限的方法。 人类所能够庆幸的,是因为仍然保留有天真的本性。因为天真,所以追寻。 24 noviembre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华民族共同意志的演化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华民族共同意志[1]的演化【内容摘要】共同意志是法律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法律的精神实质。共同意志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分析、理解当代共同意志所处的状态,以此对当下中国的具体情况有个明确的概念,也才能制定正确的法制策略。 笔者从共同意志的产生、形成和演化的视角来分析古代和近代史,并以此来提出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些思路。 【关键词】共同意志 历史 法律 引言20世纪的中国,是奋斗求索的时代,也是中国人真正思考出路的时代。在这个年代里,西方的价值思想大量涌入,中国传统的处世理念不断被边缘化。我们在不断认同西方现代性思想并试图接受它们。可以说,西方的现代思想动摇了中国人延续几千年赖以生存的基础,以至于处于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经常会迷失,都对诸如“我们需要什么?”“我们应该怎么走?”类似的问题产生强烈的质询。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想要从这里面抽象出共同的意志是非常困难的,特别对于当下,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奇事物脱颖而出,人们几乎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去面对。技术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强烈的改变着每个人的伦理道德基础和思维观念。西方学者称这个世界是“a world full of chaos”,价值观的多元化成为世界的主要特征之一,而对于中国尤甚。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如何构建能够代表民众共同意志的法律来规制人们的行为,并且达到法哲学所希望的“公共利益、法的安定性、正义和谐”[2]是当代法学研究者们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 一、共同意志同法律的有机联系共同意志是法律之所以有必要存在的理由,立法的任务不外在于找出民族的“共同信念”与“共同意志”,经由立法的形式保存与确认。人类历史上许多法学家固执的相信,人类理性的力量足以摹写人类的心灵,并转而据此想要设计出人类行为的完美准则。在他们看来,藉由一个详尽无疑的立法制度,即刻便可创制出一个崭新秩序。这样的企图只会摧残现实,增加现实的不确定性。法律应该扮演自己适合的位置。正如萨维尼所言,“法律并无什么可得自我圆融自恰的存在,相反其本质乃为人类生活本身。”法律不是被凭空制造出来的,而只是发现并记载共同的心声。它是人类生活规则的展现,而这个抽象意义概念上的人类生活,又必须细化到具体的民族,二者相融才能赋予法律长足的生命。 这是从发生论意义上讲共同意志同法律的有机联系,但此种联系依然存在于时代的进步之中。民族当下的生活,不过是民族历史地进行时态呈现。作为具体的法律条文,它可能需要保持其稳定性,但从法律的概念上讲,法律本身乃是一个连绵不绝的历史发展过程本身。法律记录了民族的一般性取向,随民族性的成长而成长,随民族性的壮大而壮大,最终随民族性的丧失而消亡[3]。 法律无论是产生还是变迁,都应该描述民族精神的一种客观存在。当然法律必须以具体的形式确定下来,但这并不就是说某个条文就是法律本身。法的意义,“不在文字里面,而在精神深处的复兴”[4]。法的目标在于追溯每一既定的制度直至其源头,从而发现其根本的原理原则,藉此依然具有生命力的原理原则,或可将那些毫无生命、仅仅属于历史的部分剥离开来,“涵咏其真正的精神,继续其未竟的事业”法的神圣性在于此,它所代表的,是普遍的民族精神,而不是少部分人意志的强加。 二、中国古代历史中共同意志的变迁我们如何去发现并且正确阐述共同意志?“历史,即便是一个民族的幼年,都永远是一位值得敬重的导师。”[5]只有通过历史,才能与民族的初始状态保持生动地联系,并对当下的社会现实有一个清醒地认识。以历史为基础制定的法律,才能保持民族精神的延续。所以,从历史的角度来阐释共同意志的演化,在此基础上思考当代中国的法律应该如何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的古代,法律并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本文认为其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宪法,阐释国家的根本价值,并且能够在朝代变迁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倘若能够有一个宪法超出朝代更迭,无论谁人执政都能够遵守这些基本的行为价值标准,中国的历史便不再会是一切领域被完全推倒再重建的过程,中国的发展就会更加具有连贯性。而这种连贯性又恰恰会促使共同意志的凝聚与伸张,从而不断完善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与独立。 这里简单阐述一下这样的宪法没有形成的原因。个人认为同儒法家思想的过早形成有关。中国春秋时期曾一度出现过百家争鸣的时代,那时候还没有形成高度集权的庞大帝国。各个诸侯的实力有限,如果能够在此基础上形成像古希腊时期那样的城邦政治,自由言说的氛围能够形成并且延续,形成一个具有城邦内部共识的行为准则是很有可能的。但由于儒法家思想的过早引入,而且执政者又很快地看出了其中对稳固自身政权巨大的辅助意义,中国丧失了这样的可能性。而在之后,人们逐渐顺从了庞大的中央集权模式,同时也逐渐丧失了独立思考,表达自身意志的能力。当然也会有抗争存在,但抗争仍然仅属于个例,而且抗争也没有脱离封建集权的思维逻辑,更不可能有人会想要提炼出民族的共同意志。中国的事情自古至今都非常奇怪:正是所谓的法家摧毁了法律的精神。法家思想同现代法哲学思想相差千里,从没想过基于平等正义的自由言说来规范制度,而是从一开始就将人们或诱导或强制引入服从的境地。 由于这样的宪法没有形成,民意便可以被恣意的践踏,并且任由王侯将相们制定并阐释。于是法律总是同强权联系到一起,很大程度上是权力意志的体现。当然许多具体的法律也会考虑民意,但法律的目的并不是使民意伸张,而是使当政者获得稳固的统治,对于民意的顺从只是一种换取信任的策略。 让我们分析一下在一个王朝的各个阶段共同意志的状态。新的王朝建立,一切都处于混沌状态,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对未来有一个美好的展望,但他们并没有更多的权利去将这种构想提炼、凝聚并付诸实现。新的皇帝在此时成为绝对性的权威,国家未来的走向皆由他来把控。法律便成为权力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任何形式的法律都必须通过他来表达。民众所能选择的只能是相信他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好处。在王朝发展的过程中,经济越来越发达,荒地可以把控的资源越来越多,再加上各地深受儒家思想灌输的知识分子大量往京城涌入,中央集权越来越严重,皇帝拥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民众的不满开始显现,并且随着年月的增长而积累。在王朝的末期,民众的共同意志开始显现,然而共同意志的显现结果便是旧的王朝制度覆灭,新的王朝制度建立。共同意志起主要作用的时刻只存在与这个短暂的过程之中,在中国自身这一套思维形态里,跳不出这样的周期循环。[6] 我上面说,共同意志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也有形成、发展、破坏、再形成的过程。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有些基本的东西沉淀下来的,这便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制定一部超出朝代更替宪法的现实基础。但这里面的共同意志只是抽象层次上的概念,没有办法对现实产生实际的作用。在没有规范化的表述以前,共同意志只能通过个体来表达,却无法评判个体意志和共同意志是否相符。 三、近代中国的探索及其影响由于整个民族没有一个共同的意志规范来主导中国的发展,在摸索中前进,走了太多重复的路,衰败是不可避免的。这或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我们都非常熟悉的近代中国的屈辱历史。许多人醒悟了,开始引入德先生,赛先生,开始向西方学习,寻找西方的现代性。这是中国步入现代国家的起点。他们开始摒弃孔子,摒弃中国的传统价值,如饥似渴的吸收西方的现代理念,试图寻找到衰败的症结。无论是维新变法还是三民主义构想,还是共产主义,都表明了中国想要走出困境的强烈愿望。然而中国人的想要走出困境,重拾过往自尊的愿望过于强烈,以至于对历史进行彻底的批判,将一切问题都归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民族劣根性,自己将自己打趴下,这是中国一种普遍的心态,可以将其视作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志的一个重要部分。这种共同意志要求摧毁现代同古代的联系,但是在客观存在的实际状况中,传统的价值观念依然在影响人们的行为,这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每个人都处于双重的矛盾之中,在某个时刻可能使得整个群体可能处于一种癫狂的状态之中,在另外的一些时刻又是整个群体都普遍产生绝望情绪。人们都有一种普遍强烈的愿望想要做出某种改变,却在自我挣扎中迷失方向,两种价值观相互影响,最终使得整个群体分崩离析,分离出来日益多元化的倾向。这些倾向使得现有的一切都趋于合理,又都趋于不合理。在这样的一个复杂意识形态的社会里,如何能够提取出共同意志作为立国之本。这是留给当代的法律学家的一个重要难题。 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观念也是中国衰落的背景下开始引入。因此,自然的,人们寄希望于用这样的一套制度性的东西重新规制人们的行为,抛弃以往的一切,在一张白纸上去构想未来的社会形态。正如第一节所指出的,人们强烈的希望能够在学习西方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抛弃历史,以理性来构筑一个人间天堂。然而这是不可能奏效的。固然理念是全新的,但人却是旧的,他们渴望接受西方的现代性,但实际所作的,却并非如其渴望。二十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极端的年代,由于渴望却又无法企及而极端。从总体上来说,依然是由于中华民族无法完全适应西方的现代性特征。我们依然在做出种种适应性的努力。包括一部部法律的出台,这不像是民意聚集的表现,而更多的却像是要完成某个想要进入现代社会必须要完成的工程,难免不给人牵强之感。 因此我认为,即使走到现在,我们仍然出于共同意志形成阶段。在这样的阶段,任何法律的形式都不应该是固定不变的,应该允许民意充分展现。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一切领域的研究中,民众的意识如沛然春水般涌流。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片面的宣传法律的权威性,制度的稳定性,其实是在亵渎法律。在民众生活尚未整合成行,这一切心智努力未见成效之时即贸然立法,其法根基必然浅薄,甚至会与民众的生活相背离,新法颁行之日,很可能是对生活本身的摧残之时。这样的情形下,法学家不应过早的活跃在法律制定的舞台上,而是应该致力于培养民众的法律意识观念上。法学家首先是民族中的一员,应当而且必须具有民族的视角,不能单纯为了自己从事法律而去强调某个具体法律的作用,而是顺应民众的呼声,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引导,但不应走向普通民众的对立面。倘使这样,法律只能是与权力、资本相结合,除此之外便没有其发展的土壤。而这样造成的后果,只会使法律同其本身的诉求相背离,导引着这个社会走向穷途末路。 四、当代中国法律的走向选择现代中国的法律专家都对互联网视同死敌,认为他们在阻碍着法制化的推进。有的甚至认为是一批流氓草芥之流的疯狂叫嚣。我觉得这样的态度丝毫没有必要。难道我们想退回个人意愿无法伸张的时代?我相信几乎所有的法律专家都是不愿意的。我们的法律专家不能躲在书屋中研究法律,而又走到社会中去,去听取民众的声音。法律作为一种共同意志的阐释和保存形态,注定了它同民主同自由的言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每个人愿意并且能够将自己的声音表达出来,才有可能让大家获得来自各个阶层的声音;只有每个阶层都能表达出各自的诉求,才有助于不同阶层之间的对话;只有不同阶层之间的平等对话,才有可能使共同意志的加速形成和提炼成为可能。 以前都没有一种方式能够让每个人说话变得如此容易,如此迅速得让周围的人知道,网络是技术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它给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提供了一种实现民主的现实可能性,也给了中国的法学专家了解民意,归纳总结民意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法学家总是害怕这种网络民意亵渎了法律精神,破坏了稳固的法律体系。但事实上在中国,稳固的法律体系还远没有形成,还处于一个探索,提取共同意志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强调程序正义是无意义的,因为程序本身并没有足够的正义内涵值得每个人去遵守。 诚然,民意可能是非理性的,还因某些时候多数人的意志和欲望完全可能受制于主流的意见某些场合下越是非理性和情绪化的意见就越是容易成为主流[7]。柏拉图也说群众也易于被某些煽动家所鼓动,这的确是民主的负面效应,是必须提防和积极引导的。但民主成为现代社会一个基本特征和民众的普遍诉求,不应该武断地无视民众意见的存在,去维护所谓的“程序正义”。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这种正义如何体现?从哪种角度上说是正义呢? 现代法律的精髓要求能够反映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和不同群体的利益的变迁,而不在于永恒的所谓“传统”或不变的所谓西方,以及任何单一理论或意识形态,而在于现实与实践[8]。不同意见的伸张和辩论的过程,正是互相理解,互相吸纳的过程,我相信在它们拉锯的过程中,最终会有共同的意志沉淀,这便是法律制定和完善的依据。 当然现阶段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形式,否则在价值混乱时期的个体行为无法规制,我觉得现阶段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就足够用了。但现在的阶段,还没有到达建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制度的程度。中国的法律要想健康发展,必须从法律专家的个人行为或是群体行为中走出来,而向大众开放,这种开放不是使法律庸俗化,放弃法律作为一套专业表达体系的职能,而是让公众在参与辩论的过程中,去领悟法律的精神,去寻求个人的进而共同的价值诉求。法律专家的职责应当是在这个过程中搜集民意,从中提取出共同意志,并且用法律术语阐释形成的价值诉求。这才是中国法律的真正出路。 参考文献: [1]《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著,许章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11. [2]《法哲学》,拉德布鲁赫著,来源:法律思想网. [3]《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金观涛著,电子书. [4]《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黄宗智,法律思想网,2006,11. [6]《“网络民意”不是程序正义的对立面而是替代品》,网络论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7]《程序正义观念与中国的社会现实》,范愉,2006,11. [8]《关于法的价值的思考》,李德顺、戚渊,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五期. [9]《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美]E·博登海默,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10]《正义论》,[美]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文中的共同意志是指民族的存在和性格(being and character of the people)。参见《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译本序言,第8页。 [2]拉德布鲁赫《法哲学》中的《五分钟法哲学》,第三分钟。 [3]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译本序言,第九页。 [4]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译本序言,第十页。 [5]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译本序言,第五页。 [6]参考金观涛《兴盛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中对封建社会王朝更替的表述。详细论著请读原著。由于一时未找到书籍,也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因而不能引用原著描述。 [7]《“网络民意”不是程序正义的对立面而是替代品》,中国新闻网。 [8]黄宗智,《中国法律的现代性》,法律思想网,2006年11月10日。 11 julio “世界最后的解放,是女性的解放。”这次的文章,是我同一个女孩交流之后写下的。有过于极端之处,希望大家能够谅解。也希望大家能够重新思考女性的解放问题。
我是在大二的时候遇到这句话的,当时给了我很大的震动。之后我便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女人,究竟在这个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思考了很长时间之后,才算大致明白了这话的含义。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数据:美国白人妇女中7/10的人受到过性骚扰。女性在这个强权社会中,注定处于劣势地位,是被征服、被压迫的对象。虽然表面上我们没有感觉到这么严重,是因为这个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在遵循着一套潜规则,甚至连女人自己,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也在遵循这套游戏规则。这的确是很可悲,也是很可怕的。无论现在女权运动的呼声有多大,如果社会秩序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女性的劣势地位永远不可能真正得到转变。这个社会往往就是这样,呼声越高的,往往是它越反对的。自由民主的呼声最高,真正的自由民主恰恰同现实离得最远,现代社会的高明之处便在于将表象与实质的差别扩大到了极致,还让一般人无法察觉。 想起很久前看到的一则报道,是说西欧有个国家(忘了哪个国家了)的一个女权运动组织,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游行,她们都赤身裸体的上街,因为她们认为胸罩“束缚身体”,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歧视,所以要解放。真的是既目瞪口呆又无可奈何。很多的女性组织都将“性解放”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连女人自己都陷入了这样肤浅的、庸俗的观念里。其实也难怪,在这样一个男权统治的社会里,真正的女权主义者是寸步难行的,她们感受到了不公平,想要反抗,但又无法彻底的反抗,只能流于表面。她们没有想过,男人们乐此不疲地观看并再次期待这样的表演。男人需要的,不正是如此吗?生理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在这个层次上追求所谓的平等,只能造成真正意义上平等的丧失。 中国古代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是说,女人你不能有才,就像《圣经》中说的,“一旦吃了智慧果,就犯下了原罪”。女人没有才,男人才好管理,才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女人没有才,才不会想着反抗,不会怀疑男权社会的合理性。道德的规范是男人们创造的,女人没有才就自然而然的去遵守这样的规范,这是对社会的贡献,我们这个社会秩序的巩固,女人也有一份功劳的,当然是崇高的德行了。现代社会不同了,现代社会说,女人有才?更好!有才的女人更吃香,这才能显示出我们男人的品味。大学高校的门前车来车往,空车而来,满载而归;如果人乳宴的小姐们个个也都是大学生就太棒了,一定是不一样的滋味!社会进步了吧?妇女地位提高了吗? 现在许多人大代表向中央呼吁,要将卖淫合法化,因为这可是一项“重要的国民经济来源”。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建立在女人身体之上,还在不停地说要实现伟大复兴,可惜了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小波同志的老婆李银河,中国“最著名”的性学家,将卖淫合法化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说自己是为女性说话。世界颠倒黑白的程度可想而知了。可悲的是,李银河作为一个女性,却千方百计想要背叛自己的出身,她没有试想一下如果她加入了卖淫的队伍,她将会作何感想;或者让小波同志去“合法”的卖淫场所旅游观光,兴致来了再小憩一晚,她是不是很快乐? 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情都是相通的。在《再说美国》里讲了有一届美国总统选举,其中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是一个黑人。他之所以能爬到这样的位置是因为他背叛了自己的种族,在对黑人残酷镇压的过程中比白人都狠。但即使是这样,白人社会里也不允许他继续往上爬,他们不会容许一个黑人来统治美国。即使执政之后他只是毫无实权的副总统,但一旦总统在任期内出了事,就得由他来接任。仅仅是因为一个可能,就毫不留情的把他排除在外。他的命运其实早已注定,不管可能性有多小,白人的权威都不能遭到一丝一毫的挑战。再看赖斯,我觉得其中也有许多相通之处。虽然她并没有对女性多么残忍,但她所奉行的政策,所接受的观念,完全是强者逻辑,她忘了自己在美国白人男权社区里的弱者地位。 如果对这个社会没有彻底变革的决心,女性事实上的弱者地位将会永远无法改善。从出生起,所有的观念都在引导她们迈向同一个方向。必须将所有现有的观念颠覆才能真正看清这个社会里女性屈辱的地位,也才能真正找回女性本真的一面。 不管人们对60年代如何评价,那个时代有一个贡献是挥之不去的,那便是使中华民族的妇女们获得了古往今来都未曾有过的地位,真正成为了支撑社会主义建设的半边天。从那八个样板戏就可以看出来:刚开始的样板戏,是苦大仇深的女性,经过高大全的男性的教育、引导,终于开始追求理想,走上了革命的道路;而文革后期的样板戏,却完全改变了,变成了女性作为十全十美的形象出现,来教育犯了错误的男性。这种转变,被许多人批评为是将妇女中性化,摧残妇女。但妇女需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解放?是社会政治经济家庭地位的提高,还是无视伦理纲常,抛掉羞耻之心?无论怎样,都是一种选择,而最终解救女性的,只能是女性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性身上承载了比男性更多的抗争的使命。 如果可以选择,我会选择来世做女生。《红楼梦》里说女人是水做的,我也有同感,总觉得跟一切美好的词语相关。而男性,虽然象征着力量,但伴随力量而来的,常常是罪恶,常常是无休无止的欲望。
附:四言诗•妇女解放 毛泽东 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两万万众,奋发为雄。 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 到之之法,艰苦斗争,世无难事,有志竟成。 有妇人焉,如旱望云,此编之作,伫看风行。 28 abril 我看余杰演讲 今天余杰的讲座我是愤怒至极的,还没有见到过有这样一位学者在面对如此众多的学生时信口雌黄,凭借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意的误导北航学子的视听,让许多不知世事险恶的学生被他所谓“真诚”的倾诉所打动。他列举的荒诞的事实在几乎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信众面前,是那么具有说服力。
一个中文系的学者,在他不擅长的领域,武断地得出某些结论性的东西,这是不是一种滥用职权?凭借自己的文学才华在公众中积累的影响。赖成为达成自己政治目的的筹码,这是不是一种险恶的用心?一个普通人可以去追求你想要的自由,但作为一位作演讲的学者,他必须为自己的煽动性讲演所带来的恶劣影响负责! 如果有人说,他的逻辑没有丝毫的漏洞,只是站错了队伍,那么就从事实上说话。我暂且不说毛同马寅初的矛盾到底是不是如他所说,也不说自然灾害中国是否饿死了3000-6000万,单就毛和梁漱溟之间的这场争吵来说,是不是如他所说。从这件事中本来能够看出毛的伟大,却被他肆意截断历史,将历史变为他一厢情愿的演绎。 1953年毛泽东和梁漱溟在政协会议上发生冲突。那个时候的梁漱溟是儒家,儒家的道统就是精英主义,主张学而优则仕,主张劳心者治人。梁的思想还带有浓重的封建文化色彩,或称之“乡绅精英主义”。或称之为地主富农路线。梁漱溟同情他的“农民”的命运,反对国家工业化,反对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打倒地主富农----乡绅势力等等。而毛泽东具有深刻的平民主义思想,来源于孟子的民本思想,也来源于马克思的学说。毛泽东和梁漱溟的冲突,实质上是平民主义与精英主义的对决。先不说一个国家最高领袖同一位学者争论国家政策问题能不能推出领袖的独裁,且只说日后梁漱溟的转变。
后来社会发展的事实,以及梁漱溟潜心研究新儒学,成就了儒表佛里或佛表儒里的境界,终于走近了人民。精英与平民相结合之路正是知识分子与工农大众相结合的道路,是中国文化发展的终极之路。从此后梁漱溟开始对社会主义事业坚信不二,对毛泽东主席则是仰之弥高,信之弥深。 1957年的韶山之行,梁漱溟发出了由衷感慨:“主席的思想确实博大精深,是可学而不可及的。” 1958年反右运动后他给政协写信,说:“我认为佛家出世思想的价值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被发现。” 这就是一代大儒的认知之路。而余杰所说“最后一位大儒”的称号也正是由于把“人民”的概念更多的纳入到儒家学说的范畴中,使僵化的入学重现出生机,拥有了新的活力。而梁漱溟本人,也一直没有忘记毛泽东同志那次争论中对他的教导。 被蒙在鼓里的大学生们,应该睁开眼睛去看看了,去想想这种对“民主”的追求所导致的最终会使普通民众的民主还是上层精英的民主?像余杰这样的人,除了追求个人的民主、自由以外,有没有想过中华民族的前途?“国家”“民族”这样的概念在他那里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正在执政的党在他所“牢牢控制”(余杰语)的高等学府中,满怀诚意的邀请一位反党分子肆无忌惮的发表这样的言论,这在现在的什么政府里有过?只有在中国!这么开明民主的政党世界罕见!而我也无法理解那些宽宏大量的同学们在一位给叫嚷着要“做一夜美国人”的焦大教授接风洗尘的反动分子如此的热情,如此的期盼,你们想要等到这些人把中国糟践到怎样一个地步才肯罢休?
我承认我的言辞过于激烈,我的论述有违客观,但这是我面对此事唯一所允许的姿态,起码我比那位极力强调自己“客观”却满口谎言的余先生更加真实,更加坦荡,更加拥有一种维护自身价值立场所产生的冲天的豪气,而不是猥琐地在别人不知晓的历史旮旯里捡拾自以为是的“宝贝”来愚弄一无所知的人群。
我没有这样的气度与胸怀去包容这种残忍,即使从最善意的角度去思考,当我发现别人在根本的信仰层面与我发生严重的冲突与对立时,我便暴跳如雷。如果别人将此看作幼稚的表现,我宁愿去保有这样一种幼稚,因为我的道德观、价值观不允许别人对它们进行丝毫的践踏。我也宁愿放弃知识分子的温文儒雅来渲泄自己胸中无法承载的愤怒。事实上,这种软弱和怯懦,这种由于对理性思维盲目的推崇而表现出的近乎麻木的态度,是我一惯所不齿的。许多人往往以研究理论自居,扮演着看客的角色,而对正在进行的一切罪恶的勾当采取默许的态度,仿佛他们就是整个事件的最终判决者,而其他人的弱不禁风的反抗,在他们看来只是毫无根由,充斥着逻辑漏洞和思维陷阱的病态的表现。当我想要用自己的弱小的身躯去撼卫一个伟人,去抵挡强加于他的罪恶时,却被一阵阵丧失人性的、变态意淫的狂欢所淹没。他们终于可以去凌辱一个先知,一位至高无上的领袖了,终于可以抵毁一位毫无反抗力的、已经逝去的老人。在他们的脑海中,不知将他从水晶棺里拖出来污辱过多少次。这便是他们想要拥有的自由,想要拥有的将一切伟大的人物玩弄于股掌之中所获得的无比刺激的快感。一群对历史的厚重一无所知,但又不甘于沉默,想要在这个本已骚乱不堪,各种道德观,价值观分崩离析的环境中聒嘈一声,以此来将自己的灵魂刻意的放大,并寄希望于得到他人投来的一个艳羡的眼神,从这样的眼神里张扬所谓的个性,所谓的自由意志,在放荡的掌声中沉醉、沉沦。
我实在无法想象,竟然有人在面对这样一场公开的、精心动魄的战斗之中仍能保持平静,仍能坚守所谓的客观。虽然这场战斗更多的是在每个正义者的心里在同讲台上那个坐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的一种争辩。我曾不止一次的站起想要质问,又被无情的阻挡住了。只能以此来一抒胸中的愤慨,让笔尖同我的文字一同咆哮,一同将麻木的人们的灵魂撕扯,以此让他们早已退化了的神经复苏。这个时候,惟有疼痛,才能唤醒沉默中的人们,才能驱赶着我们前进,才能在道德的沉沦中寻找到一丝曙光,才能临时的遮掩住这场战争失败所蒙受的耻辱。这一刻,希望每个追求正义,每个对中华民族抱有责任感与自豪感的同志铭记!
……(有删减)
我唯一庆幸的,是我仍保留着青年所应有的血性!
(重新编辑于06-4-28 20:37) 27 noviembre 重法制的流弊 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反法也。议曰:《道德经》云: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又云: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少匕乖分也。 这是讲法治的道理,每个人处处规矩,每人都有他的守则或范围,本来很好,可是毛病也出在这里,正如《道德经》上老子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个社会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法令规定越繁,空隙漏洞毛病愈大,历史上秦始皇的法令那么严密,还是有人起来革命。汉高祖一打进咸阳,把秦始皇的法令全部废了,约法三章,只有三项法令: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很简单的三条,老百姓就服了他,所以贾谊也说,法令越严密,犯法的人也越多起来,有的人要做坏事之前,先去找法令的漏洞做根据,做出来的坏事就变成合法的,法律不能制裁他。法规定了,有时反而容易作假,真正会犯法的人,都是懂法的,法令对这种人毫无办法,这就是乖分。 古今无定法“臣闻三代之亡,非法王也,御法者非其人矣。故知法也者,先王之陈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故尹文子曰:仁、义、礼、乐、名、法、刑、赏。此八者,五帝王王治世之术。” ——长短经
这是大原则,这里列举中国上古三代的亡去,这个亡不要一定看成亡国的亡,时代过去了,没有了,都称亡,如昨天已经过去了。用古文可写成“昨日亡矣。”这里的写法,不能认为昨天亡掉了,亡者无也,是过去了,没有了的意思。所以三代的成为过去,并不是因为政治上法治有什么不好而亡的。而是说不管走法家的路线、儒家的路线或道家的路线,一切历史的创造在于人,如现在讲民主,民主是很好,但统御这个民主制度的,还是在于人,如果人不对,民主制度也会被用坏了。专制也是一个政治制度,是一个“法”,法本身没有好坏,统御法的人,领导的人不对,就会弄坏。所以从这里的论断来说,民主也好,法治也好,专制也好,独裁也好,这些都是历史文化的陈述,都成了过去,实际上做坏做好,还是要靠人。
仁、义、礼、乐、名、刑、赏、罚,是中国文化所处处标榜的,可是在反经的纵横家看来,儒家所讲的“仁义”,道家所讲的“道德”这些名称,都不过是政治的一种措施、一种方法而已,他们认为儒家、道家标榜这些,是好玩的,可笑的,这不过是一种政治方法,有什么好标榜的! ——南怀瑾
看完了上面这段文字,不禁感慨万千。几千年前就明白的道理,到了现在仍然混淆不清。对中国的问题,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制度上的错,便想尽办法从制度上解决一切问题。越到后来,问题越来越多,仍旧认为是制度改变的不彻底,或者认为这是孕妇分娩前的阵痛。未来果真是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吗?这条舍本求末、南辕北辙的路何时才能走到头呢?不想从自身做起,改变自己的价值观,树立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再严密的制度下都会有空子可钻。 22 noviembre 读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我看来,马克思对哲学的最大贡献,便是他发现并发扬了唯物主义能动的一方面,使我们认识到了人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能力以及对现实世界的改造能力。而这在他以前的无论是机械唯物论者还是经验主义者都做得很不够。 机械唯物论者不以辩证的角度看问题,往往静态的、孤立的对待事物,这导致他们不能认识到纷繁复杂的事物中变化着的规律,这种思维方式用在自然科学上可以获得成功,这是因为自然科学需要可检验可重复,需要相对稳定的真理,研究的是一个个理想化了的模型,而这些模型本身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而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却是一个个活动着的个体,研究的是一个个的社会关系,此时机械唯物论的方法论就不再适用了。 对于经验唯物主义,他们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但他们只承认某个具体的事物,不承认人类通过抽象的概括总结得出来的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他们认为事物的本质不可能被认知。这种观点极大的打击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且可能使人陷入唯心主义的牢笼。 费尔巴哈这个人我不了解,但是从马克思的提纲中,我看出他希望做一个唯物主义者,但是做的不彻底,在历史社会领域有意无意之间已经陷入唯心主义的窠臼。“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将这二者对立开来,而看不到二者的矛盾和联系,这是机械唯物论的典型特征。他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自我分裂却不去加以说明,这便给唯心主义以可乘之机。而且,他没有看到,他所研究的这种“宗教感情”本身便是社会的产物,从单个人的角度来分析这种“宗教感情”,只会将最主要的社会因素忽略不计,是无法全面理解“宗教感情”的产生的。 费尔巴哈还有一个重要的认识漏洞,那便是“把感性不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这即是不承认感性认识是从实践中得来的,那只能理解为是人天生所固有的,这样思考下去就会陷入悖论当中,既然感性认识是人天生所固有的,那么世界上的事物真的是客观存在的吗?如何证明人的感性认识同客观现实世界的事物是相符的呢?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客观世界其实并不存在,而只是人的主观臆想的结果;另一种可能便是世界上有一个主宰一切的上帝,他通晓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在人一出生便将正确的能够反映客观现实的认识灌输进了人的思维当中,而且当客观事物不断变化的同时改变人的思维。无论是哪一种,都会陷入唯心主义的困境。费尔巴哈一心想摆脱掉唯心主义的束缚,致力于将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想以此来证明物质对于意识的基础性作用,但其实他自己本质上还是将物质和意识分裂开来的,这种分裂使他不能彻底的搞清物质同意识的关系,进入了唯心主义者所设的圈套之中。这便使他不得不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存在。 看到这里,我便明白了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最重要的区别,那便是旧唯物主义是从单个人的角度来考虑社会,而新唯物主义却是以人类社会或者是社会化的人类来考虑社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便不会单单分析某种现象对某个人的影响,而是在社会的大背景下去考虑问题,去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共性,发现社会对普遍的个人造成的影响。从这种角度考虑问题,才会更加容易掌握掩藏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的本质,更加容易理解社会的性质,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读完这篇文章,我理解了为什么马克思能够成为第一个对人类历史,对社会的运行规律深刻把握的哲学家。从社会的角度看问题,在看到社会上的种种矛盾的现象之后,便会看出这些矛盾背后所反映出来的相同的性质,很自然的会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从阶级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这种分析远比旧唯物主义就事论事、就哲学研究哲学更容易抓住事物的本质,更容易对现实社会提出指导性意见,使哲学开始走出无休无止的争论之中,而同现实紧密地结合起来。 而马克思不仅在哲学方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他自己对人类社会的认识,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揭示,对社会主义的预见本身便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巨大的认识能力的一个具体证明。在马克思的带动下,工人阶级逐步摆脱了统治阶级在思维意识形态下的束缚,认识到自身强大的力量,开始了有组织、有目标的斗争。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思想史上一次具有深刻意义的大解放,穷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可以将对现实社会不满体现在行动中,可以使社会向着自己要求的更加美好的方向发展。 马克思将这种主观能动性做了进一步的升华,他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既然是社会关系,自然是由人结成的,那么也自然是由人来改变的。统治阶级一心想将自己的统治神圣化,不可侵犯化,他们通常会借助宗教来达到巩固自己政权的目的。而这个关于人的本质的精辟的阐述,将统治阶级神秘的外衣毫不留情地揭开,使他们丧失了执政的思想基础。而且,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的社会关系的总和,预示了人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孤立的存在,人一定是社会化了的人,所以个人同整个社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就将传统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思维方式彻底打破,使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主导性,使下层劳动人民开始不满于上层的剥削压迫,走上反抗的道路。 这句话同样是批判资产阶级关于人性永恒不变思想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社会中也有普遍的指导作用。资本主义假设人性本身是自私的,是不可改变的。这种自私性便会使每个人专注于个人,放弃整体的联合。当下层人民一个个作为原子而孤立存在时,是无法对抗强势群体的剥削和压迫的。劳动人民如果想要改变现在的这种面貌,必须首先打破被刻意灌输的人性自私论的观念,并且在行动中切实摆脱人性自私论对于自身的束缚,才能够重新联合起来,依靠整体的力量来抵抗剥削阶级的压迫。 在这里还想要说的一点便是,其实马克思也有他的历史局限性,他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认识仍然显得不足。他关于社会主义一定取代资本主义的预见过于乐观,也过于强调物质在这种转变中的作用。而现实的发展却证明事情并不像他想象得这么简单。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一个双方力量长期对抗的过程,假如过分强调物质在这种转变中的作用,就会被统治阶级、修正主义所利用,也会使现实中的底层人民主动改变自己地位的诉求不足,其极端情况便会导致工人阶级一味的对资产阶级让步,主动放弃自己的历史地位,寻求对资产阶级的妥协。马克思之后历史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 但无可否认的是,马克思是哲学家中系统地解释世界,并提出改变世界切实可行的方法的第一人。这一点便使马克思同他以前的哲学家彻底的区分开来,也使哲学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一口气读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我感觉到了在青年马克思写下这篇文章之后,一个全新历史时期即将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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